刘女士已与石河子市共盈咨询服务工作室正式签署委托合同,投资金额为五万元(50000元)整,资金已打入投资账户,签署日期为2014年04月07号,合同签署时投资账户中原有资金净值为1.2097,即原有资金累计收益率为20.97%。
市场行情瞬息万变,短期收益难以预料,请客观对待;但本工作室将会尽全力为投资者获取中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为您稳健获取年均30%左右的投资收益。
本工作室将本着诚信、公开、透明的原则披露本工作室的所有重要事项,也欢迎各位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前来监督和检查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应的历史交易记录。
注:所有投资人加入或退出时,投资账户中均保存有相应的交易记录及当日截图与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价信息相对应,投资人及社会公众均可随时前来查看相关信息及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这些信息不涉及投资人的个人信息,社会公众前来查看时不会损害到投资人的个人隐私,我们也将确保投资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在未经投资人书面授权许可时不会以任何名义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批露。

